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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2025年温州市“瓯江青年社科学者培养计划”人选的通知

作者:高阳  访问次数:  来源:【科研处(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)】   时间:2025-09-28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科人才队伍建设,扶持和培育更多优秀青年社科学者,经研究,决定继续实施2025年温州市“瓯江青年社科学者培养计划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对象范围

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85年1月1日后出生),研究领域为哲学社会科学的青年学者。

二、人选条件

(一)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学风端正,治学严谨,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。在温州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,且组织人事关系在温州。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研究基础,具有中级(及以上)专业技术职称。有发展潜力,团队意识强。积极参加省、市社科联组织的相关活动,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和研讨交流。

(二)除符合上述条件外,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2项(含)以上。

1.近五年(2021年1月1日以来,下同)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一级学术期刊或核心期刊发表有关论文1篇(含)以上(按浙江大学最新期刊级别标准);或在各类期刊发表5篇(含)以上具有较高理论或应用价值的论文,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。

2.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,研究成果被市级(含)以上领导批示或被市级(含)以上职能部门采纳1次(含)以上。

3.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著作或编著,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。

4.近五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市级社科课题并已结项,或立项市级以上社科基金项目。

5.近五年累积开展基层宣讲(包括党的理论知识和时事政策宣讲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知识宣讲等)50场次以上。

(三)其他条件。

已入选“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”的申报人,经所在单位推荐、市社科联核实后,自动入选“瓯江青年”。

三、人选产生程序

1.个人申报。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温州市内社科工作者均可以申报。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表(见附件1)、汇总表(见附件2)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,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上报。

2.单位推荐。各单位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,按照“公正、平等、择优”的原则,负责本单位“瓯江青年社科学者”候选人的推荐工作。经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,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市社科联。

3.专家评估。市社科联按照参选条件和相关要求进行复审,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,提出建议名单。

4.确定名单。建议名单经市社科联党组研究后,公示5个工作日,如无不良反映,发文确定名单。

四、后续培养

市社科联对入选的“瓯江青年社科学者”优先安排科研课题和人才培训,开展重大课题结对帮扶,加强对个人事迹、学术成就的宣传。

五、其它事项

申报材料包含申报表(纸质一式六份)、佐证材料(纸质一式二份包含目录)与汇总表(无需纸质版)。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wzutkyc@163.com,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A604,于2025年10月26日下午2:00前完成报送,逾期不再受理。

(联系人:高阳,13738710503)

附件1:温州市“瓯江青年社科学者”申报表.doc

附件2:温州市“瓯江青年社科学者”推荐人选汇总表.doc

温州理工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年9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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